关于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及发展趋势,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文件,现就我院切实做好本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与内容
1.本次实验室信息统计时间段: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其中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统计截止2024年8月31日全部数据。
2.统计内容:根据文件要求,独立学院必须完成的实验室信息报表包含: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和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各表的内容及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二、工作分工
1.现教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做好信息统计等工作,收集各相关单位上交的材料,并按通知要求整理汇总后上报上级部门。
2.后勤办负责填写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3.财务办负责填写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的。
4.各系(部)有实验室的负责填写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三、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及时进行信息统计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2.各系(部)实验室如无专任实验室人员,实验室负责人员为专任实验室人员,确保每间实验室都有专人负责。
3.请按照通知附件中的填表说明及相关参考数据填写相关表格。
4.各相关单位于9月22日前,将相关表格加盖公章后交综西207室,电子版发送至现教中心谢楠老师企业微信。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基表和填报说明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