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天发出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表示要将近三年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的高校列为重点工作对象,今年夏天将组织现场抽查。(4月5日《北京青年报》)
教育部要求,对近三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高校将列为重点工作对象。并作出检查的时间安排,这是“检查兵马未到通知现行”的检查“放风”,目的是让高校对实验室安全检查有所准备,并高度重视起来,消除安全隐患。
众所周知,高校实验室向来被认为是校园中的危险区域,尤其是生化类实验室,往往与炸药库、生化武器库、毒药间等相提并论,如在使用中稍有疏忽,便会造成生命与财产的重大损失。如何提高和完善实验室的安全水平,使实验室发挥其最大作用为教育教学服务,是当前实验室安全管理中面临的严峻显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近年来,国内高校实验室危险事故频发,安全状况不容忽视:2008年7月11日,云南大学微生物研究所5楼510实验室发生爆炸,致使某博士生受伤,事故结局较为悲惨。2009年10月23日下午,北京理工大学新5号楼一实验室发生爆炸,导致5人受伤;2011年4月14日15时45分,四川大学江安校区第一实验楼B座103化工学院一实验室,3名学生在做常压流化床包衣实验,实验物料意外爆炸,导致3名学生受伤;2013年4月30日,南京理工大学一个正在拆迁的化学实验室发生爆炸,致2人受伤,3人被埋,2015年12月8日,清华大学化学系何添楼发生爆炸,造成某博士后死亡。2016年9月21日东华大学松江校区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室发生爆炸,2 名学生受重伤……
以上事故案例无法排除事发偶然性,但是如果拥有安全意识,关注安全问题,就可以尽量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以南京理工大学的事故为例,一个废弃的实验室突发爆炸,造成施工人员1死3伤,原因竟是施工人员们发现实验室内有一些值钱的铁废料,就进行了切割,旁边放着煤气罐和氧气瓶,在操作时出了问题。所以说越是熟悉的地方越要注意,隐患就产生在这些简单的地方。
高校实验室称得上是危险品的“集散地”,由其带来的风险隐患不仅是火灾、爆炸,还包括放射物侵袭、有毒物质外流、污染物扩散。尤其是高校实验室存在着特殊的风险环境,它与普通的化工厂、化学品仓库不同,“因为实验室里,往往是在创造一种新的事物。简单说,当两种化学物质结合时,它们会产生何种反应,是不可知的”。正是这个特殊原因,高校更应该重视实验室的安全问题。
高校实验室不该成为被忽视的危险。高校首先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细则,比如,高校采购一些剧毒、危险物质要到公安机关等部门申请和报备;危险物质专人负责、严格核实用量、实验后回收并统一处理;剧毒药品应锁至保险柜,配置的钥匙由两人同时管理;仪器必须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等等。有专家建议,国内高校有必要引入国外大学的经验。首先,教授在提交实验项目时,必须附带实验风险评估报告,由专业部门审核批准。目前,国内许多学者在进入实验室时,只关心项目带来的意义、影响,没有考虑到实验本身的风险因素,这是一个盲点。其次,高校应配备更多的专业人员,参与实验室安全保护。以华理为例,专门负责实验室管理的安全人员仅5人,相比之下,国外一些知名的化学品企业及高校,安全人员人数甚至超过了研究人员。